县政府和东京电力和解 打印
2016-06-28 19:45

山形县22日宣布,伴随东京电力福岛第1核电站事故的2010~11年度的对策费约1亿6千万日,就此事与东京电力公司和解。审判外纠纷解决手续(ADR),向东电要求着约2亿日元的支付。县政府表示,5亿5千万日元的费用作为损失赔偿要求赔偿。因为东电没应对这部分的支付,向国家的原子能损失赔偿纠纷解决中心提交了ADR。